为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落实医院现代化管理制度,加快和完善医院经济运营体系建设,经2020年7月22日鹤岗市卫健委党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医院经济活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在医院管理的作用。
二、招聘名额、对象、条件
(一)招聘名额:1人。
(二)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掌握现代化医院管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等;
3.具备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以上资格,从事卫生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十年;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能力,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精通财务、经营、审计、资产等专业知识;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总会计师岗位
1.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4.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9月5日。报名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会计上岗证、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1寸近期免冠蓝版照片等)照片的电子版,同时填报《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报名邮箱:hgsrm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468-3855405 0468-3855407
联 系 人:李冬梅 王杜娟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面试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鹤岗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市卫健委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五、相关待遇
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同级副职待遇,按总会计师岗位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