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推进平安泰来建设,经泰来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公安助理员。现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公安助理员25人,统一安排在公安局工作。
2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县开展,限本县户籍,全部为男性,面向社会招录(退役士兵与具备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3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在170厘米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志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招聘程序
(一)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岗位人数。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电话咨询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8:3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泰来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泰来镇金源街1089号)
(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者留党察看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体状况不适宜担任公安助理员的情形。
9、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助理员工作的情形。
10、身上有纹身等不适宜担任公安助理员的情形。
审查小组成员:赵国三 冯玉峰
(三)笔试:审查合格后,笔试由县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民生、基本法律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拟定体检和政治审查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者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6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公安助理员人员工资为1600元/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全部由县财政缴纳,不需个人承担),上岗后工资逐年递增。被聘用人员由泰来县公安局管理。
7报名联系人
泰来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