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金沙公安分局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七台河市所辖县(区)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2年8月20日至1990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岗位所要求学历须于2020年8月20日以前取得;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身心健康;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体重在标准体重上下浮动不超过25%。标准体重计算公式: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八)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退伍军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司法专业知识或具有武术、散打、拳击、体育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金沙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金沙公安分局户籍接待大厅(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后进入)。
4.报名程序:由报名人员填写《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并扫描本次金沙分局辅警考务微信服务号及时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考生持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5.报名提供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学历证: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彩照2张;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报名人员,需本人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项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备存,不再退还。
6.资格审查: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信息真实性存疑的,须由报名人按要求时限提供送审资格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取消其报名资格。本年度已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人员因受入职服务期限制的影响,请慎重报名。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报名合格人员须按照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可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辅警岗位应用能力测试(基础写作)。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沙公安微信公众号、本次考务微信服务号、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公示栏公布。
(四)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报考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数量。如考生少于1:2的比例时,则全员参加体能测试。
参加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由考务组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总成绩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金沙公安分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名额空缺从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考察,至额满为止。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七台河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1950元/月发放,试用合格后工资标准26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考务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招聘工作由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七台河经济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此次招聘由区人社局牵头,金沙公安分局配合,区纪检组全程监督。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