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公安机关反恐维稳特警专业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退役士兵考试录用公安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计划招录207人,职位为市(地)及以下公安机关特警岗位。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从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黑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www.hljga.gov.cn(简称“两个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招录人员范围
报名截止之日前(含当日),以下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退出现役的2018年度、2019年度退役士兵。
1. 武警部队各总队机动大队和反劫机中队、执勤支队和机动中队,机动支队侦察连、防爆大队,武警北京总队特战大队、武警总部直属支队特战大队和武警总部训练基地特战对抗中队等单位(含原所属单位)中从事突击、侦察、排爆、狙击、防爆安检的退役士兵;公安现役制新疆、西藏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公安部警卫局警卫队特勤大队中从事特战、侦察等特殊勤务的退役士兵;黑龙江省边防、消防总队和警卫局中从事特战、侦察等特殊勤务的退役士兵。
2. 解放军反恐特战专业的退役士兵。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专职狙击、排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服役5年以上;
7.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突击、侦察、排爆、狙击、防爆安检中的一项或几项专业技能;
9. 符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退役士兵考试录用公安特警有关条件》(附件1)的要求;
10.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的),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程序
(一)下载报名材料
拟报名参加2020年特警招考的考生,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材料(附件2)。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二)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全部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ljgazl@vip.163.com,截止时间后的报名不予受理。
注意:报名材料原件需妥善保管,用于报名资格复审时查验。
(三)资格初审
省公安厅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有效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两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警务技能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警务技能测试及资格复审
男性测试包括4个科目:擒敌技能、攀登技能、射击技能、5公里徒手跑,每科满分100分。警务技能测试成绩为四科平均成绩。
女性测试包括2个科目:射击技能、3公里徒手跑,每科满分100分。警务技能测试成绩为两科平均成绩。
警务技能测试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不合格者即视为警务技能测试不合格。
警务技能测试之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测试时间、地点、程序标准以及资格复审要求另行通知。
警务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两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六、笔试
笔试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
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在两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
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两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职位选定环节。
注意: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八、总成绩计算及职位选定
考试总成绩=警务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在服役期间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其总成绩分别加3分、2分、1分(多次立功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值);报考人员在新疆、西藏服役满5年以上的,总成绩加1分。
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如考试合格人数低于录用计划数,则缩减录用计划。
职位选定时,现场公布具体招录职位,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报考职位专业类别,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职位(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警务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空缺职位,排名靠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职位已无空缺或者报考人员全部选定完职位。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两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报考者抵返我省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面试全程佩戴口罩)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入境不足14天,应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且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两个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15636095186)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