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辅警15人。其中退役军人6人(男性),毕业生9人(男性6人、女性3人)。
二、招聘辅警性质及职责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领导下从事非执法工作。此次招录的辅警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无前科劣迹;
(三)户籍所在地为庆安县;
(四)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五)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毕业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由县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采取自愿报名、综合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自愿、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在庆安县政府网站公开招聘辅警公告中下载附表(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并填报,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发布公告:在庆安广播电视台及庆安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9月5日,上午8:30-下午16:00。
4、报名地点:庆安县人社局干部股(政府一楼120室),咨询电话:4321781。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70%。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男性项目为1000米耐力跑、10×4折返跑、纵跳摸高;女性项目为50米跑、10×4折返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30%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体能测试加试的方式确定。
(三)毕业生、退役军人录取没有达到规定人数的可以进行相互调剂(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
(四)考试合格者由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并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动制合同管理。由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聘用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续签合同。被聘人员上岗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公安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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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