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和退役军人德才条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校园规范化安保建设,拟在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学校工作人员58名。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政治思想、就业安置等工作,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园规范化安全建设,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退役士兵中通过考试方式录用保安人员并落实编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考试录用工作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纪委监委、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报名。要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出发,做好在岗没编制退役士兵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参加考试。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准确把握报考人员的条件,采取量化选择的方式进行录用,要严格体检、政审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决不允许录用。
3、严肃纪律约束。
全面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对在组织招录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录计划及条件
(一)招录计划
考试录用学校工作人员(保安)58人。
(二)招录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桦川县户籍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政府安置,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按政策应享受其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退役士兵(临时雇用人员除外)。
3、安置到县国有企业的三期以上转业士官。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安工作秘密,自愿从事校园保安工作。
5、身体健康,有事业心,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服从学校的安排和管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在录用之列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失信执行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刑罚,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保安的情形。
三、录用方法及步骤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由各相关单位按招考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召开党组会议确定参考人员,统一组织报名。
2、报名事项
由各相关单位派专人到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考生登记表(表上粘照片,一式两份),另备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0日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进行面试,从高分开始录用,额满为止。
3、考试内容:重点考核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业务知识。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以高分数确定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和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从参考人员考试成绩按高分依次递进,并对补录人员进行体检政审。
四、录用及待遇
1、录用方式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录用方式采取量化选择,即考试成绩最高分优先选择录用岗位,其他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分数依次选择岗位。
2、待遇
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及其它相应待遇。
3、录用审批
录用后必须从事学校保安工作,五年内不得调转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编办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落编手续。
五、其他相关事宜
1、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参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在成绩下发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选择岗位的即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2、本次招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学校专职保安岗位表
中共桦川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