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及管理的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相关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职位”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 2020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生。
四、招聘职位
此次公开招聘编制外保卫处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人。
(一)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安全保卫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了解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能够参加24小时值班工作,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岗位承担的主要工作与职责
1.协助做好处内各类行政公文、文件流转及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
3.负责当班期间校内突发案(事)件的接报、处置及保安队工作监督与管理;
4.工作24小时,休息48小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
于2020年9月14日16:30时—9月18日16:30开展网上报名工作。报名者需填写电子版《2020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本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照片或pdf文件统一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到邮箱:275997489@qq.com, 9月18日16:30之后发送邮件的,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我校对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需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我校在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现场确认的同时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生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编制外保卫处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具体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寒暑假发放基础工资,工作满一年且考核优秀后缴纳五险。
八、咨询方式
报考人员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编制外保卫处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451-87900513。
注:
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不接受现场咨询。
2.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电话咨询。
总务处(保卫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