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鸡办发〔2017〕16号)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经市委批准和市委编办核准,现将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在编在岗一级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全省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中通过公务员考录、军转安置及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2、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群众口碑好,各方面认可度高。3、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30日。
报名地点:密山市政府729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下载并填写《2020年密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干部任免审批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专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说明;
(3)考录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还需提供《黑龙江省公务员录取通知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录取通知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超过200KB);
4、注意事项
(1)选调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密山市的公开选调考试。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含当日)。
(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后,工作人员会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会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经最终审查合格的,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达到公开选调职位数量3:1比例以上,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计划。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后的各项选调环节,以“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jms.gov.cn/)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调人员的基本素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的,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面试人选及笔试成绩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下一个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权重,累加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期间发现存在不适宜选调有关情形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及调入任职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密山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委公选办组织实施,由中共密山市委宣传部及有关方面进行全程监督。
市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侯佩国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杜兴海同志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卫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李永权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卫东同志兼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密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咨询人员及电话:李晓春 1890467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