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县疾控中心疫情处置、核酸检测、流调能力建设,增强疾控中心专业技术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为疾控中心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2020年公开选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详见《鸡东县2020年公开选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从县级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中选调与岗位相符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应为35(1985年1月1日)周岁以下,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坚持实行回避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东县2020年公开选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选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人员须提前下载和填写《鸡东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公开选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人同意签字(盖章);
(7)报名人员应提供编制平台个人页,须加盖部门公章;
(8)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30日(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鸡东县卫生健康局4楼综合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根据岗位和专业技术需求,如该岗位低于报考比例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2.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含当日)。
3.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选调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鸡东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详见《2020年鸡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1.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为保证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2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将视“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要求及实际工作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提前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仍出现并列,加试笔试专业知识直至出现成绩高的考生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统一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467-5582839。
监督电话:0467—5563021 0467—5584330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