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鹤岗市300个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0-09-29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黑龙江鹤岗市300个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黑龙江鹤岗市300个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黑龙江鹤岗市300个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大龄低保家庭成员、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开发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300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4050”人员,重点招聘其中的低保家庭成员、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3.“4050”人员年龄要求女于1965年10月9日至198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男于1960年10月9日至197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热爱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 发布公告

  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鹤岗电视台、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鹤岗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低保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需提供曾在煤矿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工资发放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鹤岗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现居住地所在社区

  2.资格审查

  各社区负责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如果报名人员数量多于开发岗位数量,则综合考虑家庭因素和年龄因素进行排序。拟聘用顺序依次确定为: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低保家庭成员、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其他“4050”就业困难人员。同类情况,年龄大者优先。确定拟聘用的300名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本人家庭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则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

  五、相关待遇

  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15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纪律要求

  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468---3228158

  联 系 人:王*

  监督电话:0468---3357013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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