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第三)医院发展需要, 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PET/CT—MRI中心化学师。
一、招聘岗位
PET/CT—MRI中心化学师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岗位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三)不招收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同等外语水平。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为有机化学,从事放射性示踪剂化学合成、检测及制备工作,接触正电子放射性示踪剂。在放射性高活性区工作,要求男性。
(五)违法、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及格(挂科者)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不得应聘,不予选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投递E-mail地址:hrd86298118@126.com。
投递E-mail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21日8:00—11月3日16:30
(二)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我院将对投递报名表并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接到通知人员需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2020年11月4日8:30—16:30。
2. 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办公楼五楼(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0号)。
3.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提交详细应聘资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报名表打印纸质版,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不包括本科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院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后三者任选两者即可);
(3)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其他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现场确认时单独上交;
(5)应聘人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SCI收录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8)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方向证明等;
(9)非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取得当前最高学历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10)非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生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1)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2项复印件按1-12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3-12项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必须按以上顺序装订后提交。现场确认未提及的材料不要出示。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提交材料进行复查认证,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 硕士研究生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2. 应聘者将根据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
3. 考试专家从医院专家库随机抽取。
4. 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
5. 考试时间及具体考试要求在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全程在纪检办公室、审计监察中心监督下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1. 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六、拟录取人员公示
对拟录取人员于医院官网(http://hmucancerhospital.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公布院纪检部门投诉电话。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七、体检、考核
1.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行体检,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正式录取。
2. 医院人事管理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及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和全面考核。
3. 复审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 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聘用、报到手续。
2. 医院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3. 公开招聘接收硕士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学校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
九、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
0451-86298708
十、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三院纪检委:0451-86298108
十一、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第三)医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