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双仲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20年度人员招聘工作。因为单位需要特招聘法学专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对象、专业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单位
双鸭山仲裁委员会为本次招聘的用人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毕业人员,或从事法律工作的社会在职人员(从事过相关法律工作者优先)。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20周岁到40周岁之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双仲委在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情况、工作经历后,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二、报名办法
(一)查询招聘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要认真查询双仲委的报名相关信息,查询可以通过双鸭山市司法局官网、双鸭山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双鸭山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二)邮件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电子版《双鸭山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后,发送至syszcwyh@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格式:姓名+院校名称。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26日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7日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通知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至今);
2.报考人员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并确保考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3.此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用。
三、考试和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以邮件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双仲委按照拟聘人数的3:1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双仲委组织实施,并将以电话和邮件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者开具工作单位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缺少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双仲委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及报名等问题咨询电话:0469-4223199
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
双鸭山仲裁委员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