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计划顺利实施,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0〕30号)文件精神,计划2020年为我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统招中专现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成人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应是统招中专起点),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或2020年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者;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师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是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已经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人员;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
6.已聘用的省招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方法
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制定本县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签订合同,并按照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
(二)步骤
1.发布公告(2020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县卫健局联合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及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报省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drbt.gov.cn/。
2.报名及资格审核(2020年11月2日至11月9日)
(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2020年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杜尔伯特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
(2)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省级卫健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注册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
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杜尔伯特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02室。
政策咨询电话:0459-2648160。
3.考试(2020年11月9日下午)
(1)招录报名人员审核合格后超过6人以上采用笔试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县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合格线,低于分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招录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审核合格后少于或等于6人由县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按招聘名额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采用《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考核 (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公示资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有犯罪前科、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有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的;经县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6.公示及审批聘用。考核合格后,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卫健局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乙方本人档案各一份,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局)各一份。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专科学历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行政区,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主体实际情况,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用工单位高级岗位总量。
六、其他具体事宜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rbt.gov.cn/查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