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达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开展考试录用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市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人。其中,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14个乡镇负责推荐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作为报考人员,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其中1人作为本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该人必须拥有本辖区户籍和住房,方便开展工作),其余6个名额待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录取完成后,在全市所有报名考试人员中按照分数排名录取前6名。具体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安达市2020年考试录用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三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具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三年以上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中的兽医技术骨干。
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劣迹记载史;
2、男同志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女同志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
4、具有与招募岗位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基层动物防疫实践经验、技术操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应的写作功底,热爱动物防疫工作,事业心强,能够胜任指导、服务、咨询等工作要求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安达市户籍人员;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招募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
以上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安达市鸿牛广场(八卦城)检测中心一楼大厅。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1月14 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流程: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安达市2020年考试录用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碳素笔手写);
(3)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彩色照五张,其中两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三张背面写上姓名后交于报名工作人员);
(4)乡镇推荐人员需提供本乡镇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允许报考。
(5)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职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参考目录为《2020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6)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笔试、现场考核两项考务费和报名表等其他材料。未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笔试、现场考核两项考务费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每人9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20年11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动物防疫员技能》,成绩满分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实际操作技能,成绩满分30分,共计13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募计划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安达市政府网站或电视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招募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未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以及考察合格但本人自愿放弃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笔试、技能考核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市政府网站或电视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安达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实行年度制,年度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服务合同或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4、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开招募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安达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正式办理手续,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及其他要求
1、公开招募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募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募工作指定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全市公告招募信息和公示招募结果。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募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本次公开招募考试辅导用书为《动物防疫员技能培训教材》,现场报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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