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佳木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新进人员标准和程序》(佳卫联发〔2014〕2号)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经市编委、市人社局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进行医学类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现场招聘,补充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6家直属事业单位拟现场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其中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招聘10人,佳木斯市中医院招聘2人,佳木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2人,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肿瘤医院)招聘2人,佳木斯市传染病院招聘2人,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21年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现场招聘岗位需求计划》(附件1)。
各招聘单位简介如下:
1、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0年8月,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佳木斯、双鸭山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医院设一部和二部,编制床位170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94个,其中心血管外科、心内科、妇科等7个学科为市级重点学科,癫痫科、肾内科等6个专业为市级重点专科,儿外科、新生儿科、肛肠科、男性科等为特色专科。医院年门诊量74.9万人次,住院患者量6.6万人次,患者手术量2.1万例。
2、佳木斯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6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黑龙江省祖国医学研究院协作基地。设立国医大师石学敏院士工作室、医学博士王三虎教授工作室及全国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编制床位510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719人。拥有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省、市级重点专科。
3、佳木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53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占地面积37,691平方米,建筑面积近55,000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现有在岗职工735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5名。医院年平均门诊量26.6万人次,住院量万余人次,分娩量4000余例,占全市50%以上。医院先后获批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儿童医疗救治中心、佳木斯市新生儿抢救中心、佳木斯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是省东部地区唯一获批产前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资质的医疗机构。2019年顺利通过ISO15189国家级实验室评审。2020年成功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试运行评审。
4、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佳木斯大学第六临床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历经荣誉军人疗养院、松江省立三院、佳木斯市胸科医院,1959年经佳木斯市政府批准为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2004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佳木斯市肿瘤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医疗用房2.8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
5、佳木斯市传染病院创建于1954年,是我省东部地区法定治疗传染疾病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以感染、传染及急慢性相关性疾病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承担着佳木斯市及周边地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职能,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协作医院。编制床位300张,占地面积5.8万平方米,在职职工41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5人,在学科发展上,已形成以三大中心(感染病治疗中心、肝病治疗中心、结核病治疗中心)为支撑,以分院(肝病研究所)、体检科、保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透析治疗中心、医学检验中心、腔镜中心为辅助的“大专科、小综合”性医院。
6、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多项国家监测项目。拥有“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国家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具备“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等多项资质。获准计量认证项目有17大类956项。现有博士研究生2 人,硕士研究生9人,疾病预防和卫生应急能力逐年提升。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医学类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资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的考生,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和注册条件,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必须考核合格。
4、统招硕士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录取批次毕业,不包括二表预科、第三批次录取本科和在校专升本人员(查看《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
6、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医学类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现场招聘程序,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454—8223504。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454-8224251。
五、现场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等院校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其他省内外医学院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
由于各院校疫情期间的实际工作安排和要求不同,现场报名地点定为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其他院校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相关事宜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后附)。
1.吉林大学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00-11:40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新民校区第一教学楼401室
2.哈尔滨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哈医大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
3.佳木斯大学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宴会厅
4.中国医科大学(线上)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23日
5.大连医科大学(线上)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9日
6.齐齐哈尔医学院(线上)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日
7.牡丹江医学院(线上)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23日
应聘人员登录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下载《202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必须正反面打印、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提交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由本人签字的《202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两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③应聘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学校印章。④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学历、学籍档案、录取批次、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注意事项: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提供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后附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对现场(线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或与其他岗位合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评委7名,由市人社局、市编委、市卫生健康委及专家库成员组成。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医学基础、综合分析、求职动机等能力,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出题,应聘人员现场答题、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打分。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医学基础知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通过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进入考核环节后人员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由市卫生健康委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八、待遇
拟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和经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其他相关待遇参照佳木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把报名、考试、聘用三关,做到报名条件、岗位、结果三公开,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营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出现问题从严查处。
(三)严密工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严谨周密、环环相扣,防止作弊。加强保密工作,做到尽职尽责。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号楼609室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电话:0454——8223504
E—mail:wsj8223504@163.com
联系人:李瑞博 13504698189
1、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市中山街256号
联 系 人:高书峰、闫春喜
联系电话:0454-8602023 18724540197
0454-8602398 18724540045
2、佳木斯市中医院:佳木斯市向阳区解放路38号
联 系 人:葛立琳
联系电话:0454-5699188 13555585888
3、佳木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6号
联 系 人:曹艳
联系电话:0454-8605515 18045431010
4、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7号
联 系 人:马菁
联系电话:0454-8787903 15246460880
5、佳木斯市传染病院: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华路29号
联 系 人:彭玉有
联系电话:18714545996
6、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706号公共卫生大厦
联 系 人:刘晓婷
联系电话:0454-8785533 13124549610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1、本方案中所提及的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学历。
2、本方案中所提及的院校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3、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