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择优调入公务员公告

2020-12-29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择优调入公务员公告已公布,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择优调入公务员14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择优调入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拟面向全省开展择优调入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择优调入一级科员岗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克东县委办3名,克东县纪委、监委3名,克东县委巡察办2名,克东县委组织部3名,克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名,黑龙江克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名。报名数量未达到择优、考察等比例要求的,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报名、择优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调入人选数量,全程坚持择优标准,不降格以求,充分体现调入人员岗位匹配度。

  二、择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择优范围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符合黑组通字〔2019〕6号文件规定之有序流动政策的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择优调入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现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允许高于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报考,但需放弃原职务职级)。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报考克东县纪委、监委及克东县委巡察办岗位的特别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含试用期)或符合黑组通字﹝2019﹞6号文件规定之有序流动政策。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报考克东县委组织部的需为中共党员。

  (8)报考克东县委办、克东县委组织部的应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择优调入:

  (1)存在《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之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政策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不符合黑组通字〔2019〕6号文件规定之有序流动政策的。

  (4)干部档案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

  (5)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三、方法与步骤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正常授理,元旦假期休息)。报名人员需按照《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2021年择优调入公务员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邮箱kdxgwyb@163.com)。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证明材料,实行报名承诺制,可延后至考察环节一并提供。资格审查结果会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需要上传到邮箱(kdxgwyb@163.com)的材料为:

  1.《克东县择优调入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正反面照片,报名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组织部门意见处需注明“同意报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公务员登记表》正反面照片。

  4.《干部档案信息认定表》正反面照片。

  5.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调入资格,并由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向有关党委(党组)反馈。

  (三)择优方式。采取灵活的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结果结合报名人员的经历、学历、专业特长等情况综合评判,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由克东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表现、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情况。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需提前说明。

  (五)体检。对拟调入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六)公示及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在“克东县政府网”(http://www.k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影响调入情形的,取消择优调入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择优调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宗宏 刘思言

  联系电话:0452—5657527

  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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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qqhercw.gov.cn/default!showNews.action?newsId=1608883742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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