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经黑龙江省政府授权,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辖内法人机构85家,营业网点1,882个,资产规模超6,000亿元,员工近3万人,是省内金融覆盖面广、营业网点多、支农实力强的地方金融机构,是“龙江人民自己的银行”。在2020年度黑龙江企业百强排名中位列第14位,在黑龙江服务业百强企业中位列第6位。现公开招聘员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共计489人,岗位及数量如下:
(一)省联社管理培训生岗。招聘信息科技岗管培生10人,培养信息科技方向关键岗位人才,作为省联社信息科技人才储备。
(二)基层行社员工岗。招聘基层行社员工岗共479人,主要从事基层营业网点一线工作。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相关要求见《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
3.年龄要求
考生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
(1)省联社信息科技部管理培训生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毕业生,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专业须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大学英语达到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
(2)基层行社员工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2021年毕业生(报考鸡西、七台河、鹤岗、伊春、双鸭山、大兴安岭辖区机构的考生,可以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考生为大专学历的,专业一般为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会计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类)、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计算机、统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法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无不良记录。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其中省联社信息科技部管培生专项培养期为3个月;基层行社员工录用后,需与所录用的工作网点签订最低服务3年的协议。
3.符合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近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三)限制报考人员
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曾被金融机构辞退的人员,在各类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8时30分至5月31日16时30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市县行社基层员工岗需填写报名单位及基层行社的具体名称。考生报名的网址为:hljnx.zhaopin.com。咨询电话:0451-85954830;0451-85954800。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材料,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籍)认定材料,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籍)认定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简历筛选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1次,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相关情况在省联社官网公告。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初面
应聘基层行社员工岗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需参加初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报考单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人员。
(四)笔试
视疫情情况,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背景调查
对考生进行背景调查,如背景调查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若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
(九)录用
考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并实行半年试用期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对个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至正式聘用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生将会被取消资格。
3.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将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及直系亲属信息。
5.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889921。
6.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附件: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2021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hljnx.zhaop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