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权

2021-05-26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权”。

  刑事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刑事司法权、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并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理刑事案件、执行国家刑罚所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司法是一个由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系统工程,一般分为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环节。

  根据各司法机关的性质和作用,我国的刑事司法权分为立案权、侦查权、审判权、执行权和检察权。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统一由人民法院行使,检察权统一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执行权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刑事司法的根本任务是根据现行刑事政策,正确运用刑事法律制度,打击犯罪、惩办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一)立案权

  公诉案件中,刑事诉讼的流程一般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执行,作为刑事公诉案件的第一个环节,公安机关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

  (二)侦查权

  立案之后,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掌握证据,会采取一系列的侦查措施,其中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搜查、检查、查封、扣押、鉴定、侦查实验、技术侦查等。

  (三)刑事强制权

  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的同时,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因此,刑事强制权是公、检、法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四)刑罚执行权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中,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其中,主刑——拘役、折抵后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亦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余刑罚种类由监狱、社区矫正机构、法院等去执行。

  综上,我们需要对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权的种类以及每个类别项下一些小的种类进行识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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