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0人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21年6月18日-7月8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44号、《黑龙江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等文件规定,为满足我中心实际工作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公共卫生监测检验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40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2021年7月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岗位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含)周岁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名应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考试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21年6月18日-7月8日
9:00-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平台: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时刻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英才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网上审核。2021年6月21日-7月10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应聘人员的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2021年6月21日--7月10日期间内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打印本人报名表。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现场签定《个人诚信承诺书》。
4.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现金支付方式)。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招聘单位 |
具体地址 |
审核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公共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10楼大会议室) |
7月15日--17日 |
于杰 |
13946087123
|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8月6-7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6、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
附件1: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计划表 |
招聘单位
规范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数量 |
招聘条件 |
招聘
方法 |
备注 |
笔试科目 |
学历 |
专业 |
资历 |
其它 |
合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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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公共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
医院感染管理 |
009001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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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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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
实验室检验 |
009002 |
8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分析化学、理化检验、分子生物学、食品科学、医学检验、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理化检验 |
实验室检验 |
009003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免疫学、医学检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病原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医学检验学 |
传染病监测 |
009004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流行病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辐射防护监测与评价 |
009005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核科学与技术、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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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面试 |
|
理化检验 |
公共场所监测与评价 |
00900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环境科学、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理化检验 |
结核病预防控制 |
009007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
009008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营养与食品卫生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营养学 |
卫生应急处置 |
009009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卫生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流行病学调查 |
009010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流行病学、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项目管理 |
00901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30岁以下优先 |
工程管理 |
精神卫生防治 |
00901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精神病学、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精神卫生 |
传染病监测 |
009013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相关专业 |
|
应届毕业生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基因测序 |
009014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生物信息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分子生物学 |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
009015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化学工程以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理化检验 |
慢病干预与管理 |
009016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康复治疗学 |
老龄卫生健康研究 |
009017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管理 |
009018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预防医学 |
会计 |
009019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
|
|
笔试+面试 |
|
会计学 |
财务经济综合管理 |
009020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学、公共管理、社会与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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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
|
会计学 |
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一、现场资格审查本人必须提供材料
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网上报名系统中导出后签字)。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本人在背面签名。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查选择提供材料
6.招聘岗位需要确认专业资质的,提供取得的相应资格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提供政策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招聘计划要求为准)。
附件3: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姓名 |
|
手机号 |
|
照片 |
学校/单位 |
|
身份证号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6、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
文章来源:http://www.hljcdc.org/pc/index.php?c=zixundetail&a=index&id=5843&li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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