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第二幼儿园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为加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
齐齐哈尔市第二幼儿园,隶属于建华区教育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
本次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大专及以上统招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研究生及在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五年以上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1年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18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第二幼儿园总园(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进化街9号)。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件;
(4)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属市级就业部门出具的岗位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的人员需在报名现场进行加分确认。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8)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报名时现场收取。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考生请关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网站,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其他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网址如下http://www.jhq.gov.cn/);
(4) 咨询电话:0452-6162210 0452-2588214
监督电话:0452-2562322
四、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齐齐哈尔市第二幼儿园总园(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进化街9号)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师职业能力相关知识。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建华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即兴问答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试讲、舞蹈、绘画、弹唱)展示。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
考生进行两次抽签即抽取抽签顺序号及面试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建华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建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3、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建华区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建华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关考试环节。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或考前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建华区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建华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建华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下载渠道:附件:
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hq.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1/09/237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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