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名校优生”选聘公告

2021-12-02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名校优生”选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0日17时。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名校优生”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活动部署,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质量,昂昂溪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2022年“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计划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18名进入昂昂溪区事业单位,有关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昂昂溪区“名校优生”选聘岗位计划》。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二批次录取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6.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特殊说明:①预科生、三批次录取的本科生、三校生对口升学以及专科升本科毕业生、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列入选聘范围;②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范围执行;③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特岗教师)不列入选聘范围;④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1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0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于2021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1日17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选聘资格。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人选确定

  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择优比选确定进入面谈人员。

  择优比选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如遇报名人员填写信息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时,工作人员以适当方式与报名人员进行确认。

  根据打分结果,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经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2022年昂昂溪区“名校优生”选聘进入面谈人员名单》,报送到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并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进入面谈人员名单。

  如有岗位未达到1:5比例,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是否继续开考的确定意见报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四)面谈

  面谈侧重对人选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

  每个面谈考场考官不少于5人,其中:本区行政区域外熟悉测评的考官不低于40%。考官需符合相关规定中的回避关系。

  面谈试题原则上不低于2道公共题、1道专业素养题。公共题从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试题库中抽取;专业素养题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人员命制。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参加面谈,面谈现场全程录像。面谈结束后将现场视频及《2022年“名校优生”选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选聘面谈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按照岗位选聘计划1:2的比例提出拟考察人选,并经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如有岗位未达到1:2的比例,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确定考察意见报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由区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政治表现、德才素质、学习工作表现、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考察过程中要明确考察人选签约意向,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递补人选要在同批次被考察人选中择优产生,经区委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体检,体检由区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组织拟聘用人选到三甲医院进行,并负责接收保管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报送《2022年“名校优生”选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到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先公示往届生,应届生按实际毕业时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进入公示环节各岗位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并持区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开具的《聘用通知书》办理2022年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区纪委监委对本次“名校优生”选聘工作强化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四、联系方式

  156633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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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aax.gov.cn/News_showNews.action?messagekey=1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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