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9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黑龙江省面向陕西省部分高校补充招录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因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陕西省部分高校报名考生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定向选调生招录考试,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陕西省部分高校补充招录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1.省直单位: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2)。
2.市(地)直单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单位(具体见附件3)。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招录范围的陕西高校2022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2年在校(陕西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2年在校(陕西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已进入黑龙江省2022年定向选调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补充招录。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报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1日)。
5.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应为1990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为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人员,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三、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7日8:30至5月21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陕西补充招录报名端口,注册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省直或者各市(地)直岗位,第二志愿为各市(地)直(不含哈尔滨市)岗位,第二志愿报考的市(地)直岗位不得与第一志愿报考的市(地)相同,两个志愿均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尽量形成梯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批次录取,视情况适当调剂。
2.资格审查。对照选调对象、选调条件和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对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学校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1份《黑龙江省2022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考生在5月21日17:30前将院系和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报名系统,同时将入党证明(院党委章)、最高层级学生干部证明、最高层级获奖证书或证明、退伍军人证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报名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后续综合素质得分的依据)。《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4.二轮选报。2022年5月22日10:00至5月23日11:30,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参考有关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个人信息)。二轮选报审核通过的,按本人调整后的志愿报考;审核未通过的,仍维持本人原填报志愿。二轮选报审核结果将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公布。
5.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暂定5月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拟在陕西省,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通知)。考试前考生可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通知为准)。
6.考察和体检。在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中(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划定),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得分)择优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涉及按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
考察体检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一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费用待入职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
7.公示和办理录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考生学校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2022年7月,待正式选调人员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级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直接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招录到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4)。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五、有关事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防疫要求作动态调整。请考生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工作。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对考试招录时间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招录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2833107;18644052100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2年5月
文章来源:https://gongxuan.ljxfw.gov.cn/index.php/Homes/News/content/cid/207/newid/344.html
附件:1.黑龙江省2022年度定向选调生陕西补充招录大学名单
2.黑龙江省2022年度定向选调生陕西补充招录岗位计划表(省直)
3.黑龙江省2022年度定向选调生陕西补充招录岗位计划表(市地直)
4.黑龙江省各市(地)2022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政策
5.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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