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7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2】2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22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为辖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1人。鼓励生源地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红岗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临床医学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
(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http://wsjkw.hlj.gov.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清晰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名表》的附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onggangqu059@163.com。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电子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后,根据网上初审情况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发放笔试准考证等事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红岗区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五、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若参加笔试人员低于3:1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核、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二)体检与考核。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以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人选。
1、体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与审批。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六、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七、有关说明
(一)关于学历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含当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凡有时间、地点及招聘各环节事项发生变化,均在大庆市红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上发布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应提前了解并随时关注大庆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招考期间严格遵守省、市、红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专业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773。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onggang.gov.cn/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20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