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2023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教师159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引进人才需求
本年度,学校提供教师岗位159个,教师招聘计划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2023年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入选条件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校联系洽谈。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博士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硕士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须为2021届、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原则上优先选聘具有完整B类学科教育经历人员。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有高校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依法依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博士教师岗位全年接受报名。硕士教师岗位以学校公告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博士教师岗位报名电子邮箱为hlgbm@hrbust.edu.cn;硕士教师岗位报名电子邮箱为ssjsbm@hrbust.edu.cn。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签字并盖章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签字并盖章的《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③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的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⑥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中科院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⑦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⑧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粘贴至《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附件4)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单位+岗位+姓名”(如:计算机学院+计算机专业教师+姓名)。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学校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理工大学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应聘同一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或紧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四)考试方式
1.博士研究生考试方式
博士研究生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考试的具体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硕士研究生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
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等情况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
②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五、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10年并签订相关协议,签订人才聘用合同的按合同执行。
(三)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面议。
六、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等情况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八、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news.hrbust.edu.cn/info/1058/248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