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发布了,招1470人,10月31日开始报名!
一、选调对象
1. 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
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三、政策待遇
1.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
3.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招录到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