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委编委核准,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是财政差额拨款副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咨询指导、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内在品质、食品安全指标监测工作。对市域内粮食质量争议进行仲裁检验,面向社会开展粮食质量检测服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资格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新录(聘)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任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形式,上传至邮箱792565692@qq.com,市粮食局审核后邮箱回复是否合格,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邮箱或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1日17时止。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7901。
2.需考生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
(6)符合黑龙江省政府相关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扫描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上述材料均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若达不到1:3比例,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紧缺岗位的,可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鹤城粮食”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和体检
由市粮食局组织考核和体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粮食局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满3年方可调动工作。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5212。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齐齐哈尔市粮食局
2022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qqhr.gov.cn/News_showNews.action?messagekey=26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