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4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双鸭山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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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正文 2026年双鸭山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募市级创业导师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响龙江”行动要求,根据《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黑人社规【2026】1号)文件精神,依托省级创业导师库建设工作,进一步建强我县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为我县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创业指导服务,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县级创业导师,建立县级创业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记录;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愿意为双鸭山市创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熟悉国家、黑龙江省及双鸭山市有关创业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了解本地企业经营特点、市场运作规律;
(四)在创业实践、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企业管理、投融资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具备较强的授课、辅导与沟通能力;
(五)能够服从友谊县就业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创业导师职责,按时参与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二、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各类专业人士,重点包括以下群体:
(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市场营销、创新创业研究或教学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专职创业指导教师;
(二)成功创办企业3年以上,企业经营稳定、持续盈利且具有一定成长性,熟悉本地创业环境的创业人士;
(三)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战略咨询经验,具备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投融资专家、天使投资人、企业高管等;
(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法律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中,从事创业相关服务3年以上的资深专业人员;
(五)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创业政策,具备创业指导能力的业务骨干;
(六)持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师、创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人员;
(七)曾担任市、县(区)级创新创业赛事评委,具备丰富项目评审、赛事指导经验的人员;
(八)其他在创业服务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特长、突出贡献,且愿意为双鸭山市创业群体提供指导服务的社会人士。
三、工作职责
(一)为创业相关政策制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载体发展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建议;
(二)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讲座、训练营、沙龙、政策宣讲、走基层等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创业指导授课与交流;
(三)参与创业载体、创业街区遴选及创业大赛、创业项目评审、路演等活动,提供专业咨询、评议和指导服务;
(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一对一或一对多咨询指导;
(五)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为创业者搭建技术、资金、市场、孵化平台等对接渠道,助力初创企业发展;
(六)完成就业部门交办的其它创业指导相关工作事项。
四、招募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月15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申报材料包括:
1.《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投资案例、授课证明、获奖证书、创业指导工作成果等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4.其他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综合评审
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质、业绩、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审核评定,确定市级创业导师候选名单。
(三)公示
在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纳入友谊县县级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
文章来源: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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